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直筒提取罐、挥发油提取罐、醇沉罐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直筒提取罐、挥发油提取罐、醇沉罐招标
招标单位: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投标须知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及招标办法规定。
2、若是生产企业投标,生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和安装;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承诺书。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应是包括旧设备拆除、新设备的运输、卸货及安装调试等各种费用的综合单价及总价。
5、投标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7、商务标与技术标分离,分别放在两个密封档案袋中,在每个密封袋的开启处需盖章。
8、在邮寄档案封面上必须写明联系方式。
9、投标截止后我公司将会先开技术标,对确定符合我公司技术要求的投标单位我公司将会电话通知开标时间,在开标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打开商务标。
10、交货周期:≤90天。
11、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12、勘察现场
我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上午10:00统一组织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方需呈报的有关资料:
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简介
3、投标函
4、法人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设备性能规格、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
6、近三年内同类项目3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服务承诺(包含响应时间)
8、投标响应文件(正偏离和负偏离要明确并附有相关解释说明并加盖公章)
9、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承诺书(加盖代理商及生产厂家公章)
商务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备数量和价格表
2、商务条款:我公司的要求是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90%,余款10%质保一年后支付。
三、投标设备表(见下表)
序号 | 投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直筒式多功能提取罐 | 见附件一 | 台 | 3 | |
2 | 中药挥发油提取罐 | 见附件二 | 台 | 2 | |
3 | 醇沉罐 | 见附件三 | 台 | 2 |
请相关投标单位于2024年3月18日16:00以前将标书送达到我公司招标委员会收(传真标书无效),下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松花江路18号
联系人:吴庆本
联系电话:0532-86058996
专业咨询电话: 0532-86058920 卢克强
传真:0532-86058999
邮编:266500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2024年 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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